我市2012年获得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转移支付资金15.65亿元
来源: 撰写日期:2012年08月15日 [ 大 中 小 ]
我市2012年获得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转移支付资金15.65亿元
在财政和环保两部门的努力下,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总额从去年250亿元增加到300亿元(20%),我市从去年11.46亿元增加到15.65亿元(36.56%),高于全国增长幅度。2011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质量考核中,除巫溪县轻微变差,奉节县一般变好,石柱县轻微变好,其余7个县为基本稳定。(生态处 肖芸香)